梅宏院士谈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态势和若干思考建议
2021-06-09 17: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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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态势
我国在大数据方面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补上的短板。
一是大数据治理体系尚待构建。首先,法律法规滞后。目前,我国尚无真正意义上的数据管理法规,只在少数相关法律条文中有涉及数据管理、数据安全等规范的内容,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数据管理需求。其次,共享开放程度低。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将有利于打通不同部门和系统的壁垒,促进数据流转,形成覆盖全面的大数据资源,为大数据分析应用奠定基础。第三,安全隐患增多。近年来,数据安全和隐私数据泄露事件频发,凸显大数据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在大数据环境下,数据在采集、存储、跨境跨系统流转、利用、交易和销毁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真假难辨,多系统、多环节的信息隐性留存,导致数据跨境跨系统流转追踪难、控制难,数据确权和可信销毁也更加困难。
二核心技术薄弱。基础理论与核心技术的落后导致我国信息技术长期存在“空心化”和“低端化”问题,大数据时代需避免此问题在新一轮发展中再次出现。近年来,我国在大数据应用领域取得较大进展,但是基础理论、核心器件和算法、软件等层面,较之美国等技术发达国家仍明显落后。在大数据管理、处理系统与工具方面,我国主要依赖国外开源社区的开源软件,然而,由于我国对国际开源社区的影响力较弱,导致对大数据技术生态缺乏自主可控能力,这成为制约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国际化运营的重大隐患。
三是融合应用有待深化。我国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不够深入,主要问题表现在:基础设施配置不到位,数据采集难度大;缺乏有效引导与支撑,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缓慢;缺乏自主可控的数据互联共享平台等。
当前,工业互联网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新领域,然而仍存在不少问题:政府热、企业冷,政府时有“项目式”“运动式”推进,而企业由于没看到直接、快捷的好处,接受度低;设备设施的数字化率和联网率偏低;大多数大企业仍然倾向打造难以与外部系统交互数据的封闭系统,而众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动力和能力严重不足;国外厂商的设备在我国具有垄断地位,这些企业纷纷推出相应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抢占工业领域的大数据基础服务市场。
若干思考和建议
大力发展行业大数据应用
当前,我国互联网领域的大数据应用市场化程度高、发展较好,但行业应用广度和深度明显不足,生态系统亟待形成和发展。
事实上,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行业大数据应用蕴含了更加巨大的发展潜力和价值。以制造业为例,麦肯锡研究报告称:制造企业在利用大数据技术后,其生产成本能够降低10%~15%。而大数据技术对制造业的影响远非成本这一个方面。利用源于产品生命周期中市场、设计、制造、服务、再利用等各个环节数据,制造业企业可以更加精细、个性化地了解客户需求,建立更加精益化、柔性化、智能化的生产系统,创造包括销售产品、服务、价值等多样的商业模式,并实现从应激式到预防式的工业系统运转管理模式的转变。
建立系统全面的大数据治理体系
大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强大的信息技术产业和全面深度信息化赋能的传统行业无疑是数字经济的基础!大数据治理须从营造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的视角予以全面、系统化考虑。
在一国之内,大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涉及国家、行业和组织三个层次,至少包含数据的资产地位确立、管理体制机制、共享与开放、安全与隐私保护等四方面内容,需要从制度法规、标准规范、应用实践和支撑技术等视角多管齐下,提供支撑。
在国家层次,重点是要在法律法规层面明确数据的资产地位,奠定数据确权、流通、交易和保护的基础,制定促进数据共享开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促进政务数据和行业数据的融合应用,并且出台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保障国家、组织和个人的数据安全。
在行业层次,重点是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充分考虑本行业中企业的共同利益与长效发展,建立规范行业数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数据管控制度,制定行业内数据共享与开放的规则和技术规范,促进行业内数据的共享交换和融合应用。
在组织层次,重点是要提升企业对数据全生命期的管理能力,促进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数据流通,提升数据变现能力,保障企业自身的数据安全及客户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信息。
以开源为基础构建自主可控的大数据产业生态
在大数据时代,软件开源和硬件开放已成为不可逆的趋势,掌控开源生态,已成为国际产业竞争的焦点。建议采用“参与融入、蓄势引领”的开源推进策略,一方面鼓励我国企业积极“参与融入”国际成熟的开源社区,争取话语权;另一方面,也要在建设基于中文的开源社区方面加大投入,汇聚国内软硬件资源和开源人才,打造自主可控开源生态,在学习实践中逐渐成长壮大,伺机实现引领发展。
积极推动国际合作并筹划布局跨国数据共享机制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应该积极推动在大数据技术和应用方面的国际合作,建立跨国数据共享机制,与其他国家一起分享数字经济的红利,同时也使我国获得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发展空间,积极促进数字经济下人类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未雨绸缪防范大数据发展可能带来的新风险
大数据发展可能导致一系列新的风险。例如,数据垄断可能导致数据“黑洞”现象。一些企业凭借先发展起来的行业优势,不断获取行业数据,但却“有收无放”,呈现出数据垄断的趋势。这种数据垄断不仅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可能对国家安全带来冲击和影响。又如,数据和算法可能导致人们对其过分“依赖”及社会“被割裂”等伦理问题。大数据分析算法根据各种数据推测用户的偏好并推荐内容,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人们只看到自己“希望看到的”信息,从而使人群被割裂为多个相互之间难以沟通、理解的群体,其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将是难以“亡羊补牢”的。